《法華經》原文
《法華經》,全稱《妙法蓮華經》,是釋迦牟尼佛晚年在王捨城靈鷲山所說,明示不分貧富貴賤、人人皆可成佛。為大乘佛教初期經典之一。後秦鳩摩羅什譯,七卷二十八品,六萬九千餘字,收錄於《大正藏》第9冊,經號262。梵文(Saddharma),中文意為「妙法」。(Pundarika)意譯為「白蓮花」,以蓮花(蓮華)為喻,比喻佛法之潔白、清淨、完美。(Sūtra)意為「經」,故此經之全名為《妙法蓮華經》。
《法華經》,全稱《妙法蓮華經》,是釋迦牟尼佛晚年在王捨城靈鷲山所說,明示不分貧富貴賤、人人皆可成佛。為大乘佛教初期經典之一。後秦鳩摩羅什譯,七卷二十八品,六萬九千餘字,收錄於《大正藏》第9冊,經號262。梵文(Saddharma),中文意為「妙法」。(Pundarika)意譯為「白蓮花」,以蓮花(蓮華)為喻,比喻佛法之潔白、清淨、完美。(Sūtra)意為「經」,故此經之全名為《妙法蓮華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