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十七(四)

漢譯《長阿含經》22卷,分4部分,分別敘述有關佛陀 、教行,與外道論難及世界成敗之說

  爾時。世尊告梵志曰。彼諸論者皆有過咎。言無因無緣而有想生。無因無緣而有想滅。想有去來。來則想生。去則想滅。或言因命想生。因命想滅。想有去來。來則想生。去則想滅。或有言。無有是處。有大鬼神。彼持想來。彼持想去。持來則想生。持去則想滅。如此言者。皆有過咎。所以者何。梵志。有因緣而想生。有因緣而想滅。

  若如來出現於世。至真.等正覺。十號具足。有人於佛法中出傢為道。乃至滅五蓋覆蔽心者。除去欲.惡不善法。有覺.有觀。離生喜.樂。入初禪。先滅欲想。生喜.樂想。梵志。以此故知有因緣想生。有因緣想滅。滅有覺.觀。內喜.一心。無覺.無觀。定生喜.樂。入第二禪。梵志。彼初禪想滅。二禪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舍喜修護。專念一心。自知身樂。賢聖所求。護念清凈。入三禪。梵志。彼二禪想滅。三禪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舍苦舍樂。先滅憂喜。護念清凈。入第四禪。梵志。彼三禪想滅。四禪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舍一切色想。滅恚不念異想。入空處。梵志。一切色想滅。空處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越一切空處。入識處。梵志。彼空處想滅。識處想生。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越一切識處。入不用處。梵志。彼識處想滅。不用處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舍不用處。入有想無想處。梵志。彼不用處想滅。有想無想處想生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。有因緣想生。彼舍有想無想處。入想知滅定。梵志。彼有想無想處想滅。入想知滅定。以是故知有因緣想生。有因緣想滅。彼得此想已。作是念。有念為惡。無念為善。彼作是念時。彼微妙想不滅。更粗想生。彼復念言。我今寧可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。彼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已。微妙想滅。粗想不生。彼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。微妙想滅。粗想不生時。即入想知滅定。雲何。梵志。汝從本已來。頗曾聞此次第滅想因緣不。

  梵志白佛言。從本已來信自不聞如是次第滅想因緣。

  又白佛言。我今生念。謂此有想此無想。或復有想。此想已。彼作是念。有念為惡。無念為善。彼作是念時。微妙想不滅。粗想更生。彼復念言。我今寧可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。彼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已。微妙想滅。粗想不生。彼不為念行。不起思惟。微妙想滅。粗想不生時。即入想知滅定。

  佛告梵志言。善哉。善哉。此是賢聖法中次第想滅想定。

  梵志復白佛言。此諸想中。何者為無上想。

  佛告梵志。不用處想為無上。

  梵志又白佛言。諸想中。何者為第一無上想。

  佛言。諸想.諸言無想。於其中間能次第得想知滅定者。是為第一無上想。

  梵志又問。為一想。為多想。

  佛言。有一想。無多想。

  梵志又問。先有想生然後智。先有智生然後想。為想.智一時俱生耶。

  佛言。先有想生然後智。由想有智。

  梵志又問。想即是我耶。

  佛告梵志。汝說何等人是我。

  梵志白佛言。我不說人是我。我自說色身四大.六入。父母生育。乳餔成長。衣服莊嚴。無常磨滅法。我說此人是我。

  佛告梵志。汝言色身四大.六入。父母生育。乳餔長成。衣服莊嚴。無常磨滅法。說此人是我。梵志。且置此我。但人想生.人想滅。

  梵志言。我不說人是我。我說欲界天是我。

  佛言。且置欲界天是我。但人想生.人想滅。

  梵志言。我不說人是我。我自說色界天是我。

  佛言。且置色界天是我。但人想生.人想滅。

  梵志言。我不說人是我。我自說空處.識處.不用處.有想無想處.無色天是我。

  佛言。且置空處.識處.無所有處.有想無想處.無色天是我。但人想生.人想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