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十七(七)

漢譯《長阿含經》22卷,分4部分,分別敘述有關佛陀 、教行,與外道論難及世界成敗之說

  時。婆羅門即出彼村。詣屍舍婆林中。至世尊所。問訊已。一面坐。佛為說法。示教利喜。婆羅門聞法已。白佛言。唯願世尊及諸大眾明受我請。爾時。世尊默然受請。

  彼婆羅門見佛默然。知已許可。即從坐起。繞佛而去。去佛不遠。便起惡見言。諸沙門.婆羅門多知善法。多所證成。不應為他人說。但自知休與他說為。譬如有人壞故獄已。更造新獄。斯是貪惡不善法耳。

  時。婆羅門還至。婆羅林已。即於其夜具辦種種肴膳飲食。時到。語剃頭師言。汝持我聲。詣屍舍婆林中。白沙門瞿曇。日時已到。宜知是時。

  剃頭師受教即行。往到佛所。禮世尊足白。時已到。宜知是時。

  爾時。世尊即著衣持缽。從諸弟子千二百五十人俱。詣婆羅林。

  剃頭師侍從世尊。偏露右臂。長跪叉手。白佛言。彼露遮婆羅門去佛不遠。生惡見言。諸有沙門.婆羅門多知善法。多所證者。不應為他人說。但自知休與他說為。譬如有人壞故獄已。更造新獄。斯是貪惡不善法耳。唯願世尊除其惡見。

  佛告剃頭師曰。此是小事。易開化耳。

  爾時。世尊至婆羅門舍。就座而坐。時。婆羅門以種種甘膳。手自斟酌。供佛及僧。食訖去缽。行澡水畢。取一小床於佛前坐。佛告露遮。汝昨去我不遠。生惡見言。諸沙門.婆羅門多知善法。多所證者。不應為他人說。乃至貪惡不善法。實有是言耶。

  露遮言。爾。實有此事。

  佛告露遮。汝勿復爾生此惡見。所以者何。世有三師可以自誡。雲何為三。一者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可以除煩惱。又可增益得上人法。而於現法中不除煩惱。不得上人法。己業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其諸弟子不恭敬承事。由復依止與共同住。露遮。彼諸弟子語師言。師今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可得除眾煩惱。得上人勝法。而今於現法中不能除煩惱。不得上人勝法。己業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使諸弟子不復恭敬承事供養。但共依止同住而已。

  佛言。露遮。猶如有人壞故獄已。更造新獄。斯則名為貪濁惡法。是為一師可以自誡。是為賢聖戒.律戒.儀戒.時戒。

  又告露遮。第二師者。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可得除眾煩惱。不可增益得上人法。而於現法中不能除眾煩惱。雖復少多得上人勝法。己業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其諸弟子不恭敬承事。由復依止與共同住。露遮。彼諸弟子語師言。師今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得除眾煩惱。得上人法。而今於現法中不能除眾煩惱。雖復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使諸弟子不復恭敬承事供養。但共依止同住而已。

  佛言。露遮。猶如有人在他後行。手摩他背。此則名為貪濁惡法。是為二師可以自誡。是為賢聖戒.律戒.儀戒.時戒。

  又告露遮。第三師者。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可除煩惱。又可增益得上人法。而於現法中不能除眾煩惱。雖復少多得上人法。己利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其諸弟子恭敬承事。依止同住。露遮。彼諸弟子語師言。師今剃除須發。服三法衣。出傢修道。於現法中可得除眾煩惱。少多得上人法。而今於現法中不能除眾煩惱。雖復少多得上人法。己利未成而為弟子說法。諸弟子恭敬承事。共止同住。

  佛言。露遮。猶如有人舍己禾稼。鋤他田苗。此則名為貪濁惡法。是為三師可以自誡。是為賢聖戒.律戒.儀戒.時戒。露遮。有一世尊不在世間。不可傾動。雲何為一。若如來.至真.等正覺出現於世。乃至得三明。除滅無明。生智慧明。去諸闇冥。出大法光。所謂漏盡智證。所以者何。斯由精勤。專念不忘。樂獨閑居之所得也。露遮。是為第一世尊不在世間。不可傾動。露遮。有四沙門果。何者四。謂須陀洹果.斯陀含果.阿那含果.阿羅漢果。雲何。露遮。有人聞法應得此四沙門果。若有人遮言。勿為說法。設用其言者。彼人聞法得果以不。

  答曰。不得。

  又問。若不得果。得生天不。

  答曰。不得。

  又問。遮他說法。使不得果。不得生天。為是善心。為不善心耶。

  答曰。不善。

  又問。不善心者。為生善趣。為墮惡趣。

  答曰。生惡趣。

  露遮。猶如有人語波斯匿王言。王所有國土。其中財物王盡自用。勿給餘人。雲何。露遮。若用彼人言者。當斷餘人供不。